
在女儿死亡一年后,樊旭声起诉了公安局,要求公布女儿死因等信息。

樊蕊生前照片。本文图片均由 受访者提供
樊旭声是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人,他的女儿樊蕊(化名)一年前参加公司老板刘某宴请镇领导的酒局,次日疑似酒精中毒身亡。事发后,死者家属获得两百多万元赔偿。当日违规参加宴请的镇党委书记、镇长等4名干部受到纪律处分。赣榆区公安局对樊蕊之死进行调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近日,樊旭声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事发一段时间后,他得知女儿死后体内被检出男性精液,遂对女儿死因产生怀疑。
出事那天是2024年2月24日,元宵节。当天上午11点多,接到警方通知的樊旭声赶到派出所,然后坐警车去了赣榆区殡仪馆,现场已有警察及两名法医。在停尸间,樊旭声看到了女儿樊蕊的尸体。
但他仍存疑虑,当日就提出了尸检的要求。樊旭声称,事发数日后,在赣榆区公安局塔山派出所,再次提出了尸检要求,而对方告诉他,已经检验了樊蕊体内的提取物,发现其中含有刘某的精液。
樊旭声表示,他曾多次向警方提出要求查看昌隆公司和塔山镇政府在事发当日的监控视频,但却被告知“监控设备有故障”;樊旭声越来越觉得女儿的死因可疑。“如果这是刑事案件,我是要追究到底的。”他说。
综合;澎湃新闻、热度新闻
编辑: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