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普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纪检监察

黑龙江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卢丙海被查!

来源:国普网 作者: 时间:2024/9/30 16:14:19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9月28日消息:黑龙江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卢丙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微信图片_20240930160550.png

卢丙海简历

卢丙海,男,汉族,1969年10月生于黑龙江省桦南县。大学学历(黑龙江大学经济法专业),中共党员,1985年10月参加工作。

历任桦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桦南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桦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副局长;省纪委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现任黑龙江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2015年7月,拟任佳木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副局长。

2016年12月,拟任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正处级领导职务。

2019年4月4日,佳木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免去:卢丙海佳木斯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2020年6月,拟任省纪委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主任(副厅长级)。2021年12月23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卢丙海为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编辑:诸葛绪峰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普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栏目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栏目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010-53351827,邮箱jizhehxy1975@163.com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网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凡本栏目注明“来源:国普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栏目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栏目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应在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普网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栏目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