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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民宿难盈利 拒付工资玩“失踪” 法院: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来源:上海法治报 作者:季张颖 芦苗苗 时间:2023/12/16 12:13:12

上海法治报讯(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芦苗苗)承接了民宿装修,并召集了40多名工人参与施工,然而工程做到一半的时候,自觉难以盈利的包工头竟拒付工人工资,还玩起了“失踪”。近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40余名工人遭遇工资拖欠

包工头李某承接了一处民宿的装修工程,并组织了40多名工人参与施工。

施工期间,李某陆续收到工程款累计185万元。工程做到一半,李某算下来觉得该工程项目难以盈利,就于同年10月停工。后因李某拒绝支付劳动者工资,部分劳动者开始向劳动执法部门进行举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电话通知李某配合调查,李某以家人生病需要照顾为由,拒绝配合。

后相关部门又通过邮寄通知书、张贴责令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责令李某限期内发清拖欠的工资。李某不仅拒绝支付劳动报酬,还玩起了“失踪”,未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至案发,李某拖欠40多名工人工资共计50余万元。

李某被抓获到案后,陆续支付了7.4万元。审查起诉期间,公诉机关通过司法救助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资总计16.8万元。

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法院审理过程中,考虑到李某需要承接工程赚钱支付拖欠的工资,承办法官给予了李某充足时间进行筹款,其间与李某进行了40余次电话沟通,最终李某在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又陆续支付了近30万元的拖欠工资。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李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罚。李某在亲友帮助下交付了拖欠的劳动报酬,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诸葛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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